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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构)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及应用案例培训班”的通知

粤防雷办〔2008〕3号

 

  

各有关单位:

  1989年我国山东黄岛油库遭雷击引发储油罐爆炸起火,损失原油4万吨,毁坏房屋4000平方米,经济损失约7000万元,近百名消防队员和油库职工伤亡。雷击事故的严重性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并把防雷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实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制度后,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从每年的雷灾实例发生的情况来看,建(构)筑物雷电灾害仍然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防雷安全设施不规范,无防雷设计、不按规范设计、先开工后设计、有设计无施工、不按设计施工等现象,造成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部分单位和个人的防雷意识淡薄,防雷法律意识不强,雷电安全常识缺乏。通过举办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及应用案例培训班,学习国内外建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审查的成功经验,全面系统地掌握最新防雷技术,进一步提高防雷工程设计能力和水平,是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针对我省部分单位尚存在防雷安全管理和防雷工程设计技术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决定于2008年4月举办两期防雷培训班,培训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发“广东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并作为“防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管理内容的参考凭证。

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我国建筑物防雷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技术新进展;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修订的历史回顾;

3、直击雷防雷设计:接闪器选择、安装和保护范围设计;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设计;接地网的设计和测量;

4、感应雷防护设计:屏蔽、等电位连接设计;电源浪涌保护器设计;

5、雷电参数的确定、防雷产品性能和人工引雷的简介;

6、雷电灾害情况通报。

二、培训对象:各建筑设计院、专项设计院、所,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单位,信息网络、系统控制、集中收费、安防监视使用单位,施工安装、监理企业、质量监督站,文物古建部门和科研教学机构,电信、通讯、公安、电力、金融、卫生、铁路、学校、交通、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建设、市政、水利、石化、大型物业管理部门,防雷工程公司、防雷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等系统的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

三、培训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南大公路130号(可坐211、202、221、247、512线公共汽车和地铁3号线大石站西出口),总台电话:020-61946688或020-61946633)。

四、培训时间:第一期:4月1~4日(3月31日下午报到);第二期:4月8~11日(4月7日下午报到)。

五、请自备科学计算器、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六、参加培训学员径到培训地点报到,培训费、资料费 1250元/人;食宿费(含参观学习费)980元/人,费用自理。

七、持有“广东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的学员携带此证前来报到,未取得此证的学员交一张小一寸免冠彩照。

八、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照通知内容的要求于3月26日前将《建(构)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及应用案例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可在http://www.gdfl.gov.cn/下载)发至信箱FL-BS@VIP.163.COM并经确认,方预留学位,并在广东防雷网上公布,请各位学员注意查询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吴越梅、黄国开

电话:(020)87675501 87671738

传真:(020)87781434 37652648

信箱:FL-BS@VIP.163.COM

 


原文下载: 关于举办“建(构)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及应用案例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下载:《建(构)筑物综合防雷系统设计及应用案例培训班报名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广东省气象局大院

电话:(020)87616667   传真:(020)87781434    Email:fl-bs@vip.163.com